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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何有偿方式出卖、转让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同一种商品。至于这种商品的质量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无差异,则在所不问。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为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或者辞职后,检察机关发现其有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的,由于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能以本罪论处。反之,行为人以前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后检察机关发现其拥有巨额财产,要求其说明来源,行为人不能说明来源的,则应以本罪论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侵犯的对象范围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对象限于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将专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骗取贷款罪责任形式为故意,不要求具有特定目的。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按照相应的金融诈骗罪或者其他犯罪论处。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成立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信用证的,成立信用证诈骗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行为对象法条中所称的“他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周边经济外交研究室主要从事国际经济、国际关系和中国特色经济外交理论体系的构建等跨学科、跨领域研究。
一带一路研究室在2020年1月正式建立,是该院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要求而专门新设的研究室之一。一带一路研究室根植于我院的传统优势学科基础,聚焦“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与发展大局,以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为主要使命。
中国崛起将是人类历史上的大事件,中国的繁荣与稳定对世界格局影响重大,中国的发展与世界息息相关。但国际政治中的一项历史经验似乎是,大国崛起都是以对抗冲突的方式完成。中国要走出一条新型大国关系的路子,打破历史上大国对抗、冲突的传统逻辑。
经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批准,亚洲太平洋研究所于2011年1月增设中国周边战略研究室。2011年12月29日,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成立,并将中国周边战略研究室更名为中国周边与全球战略研究室。